发起人协议书
曾永前律师起草
为设立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____名法人(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____人为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A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楼____室____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A(或A*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 ……
年 月 日于 省 市(县)
曾永前律师,地区**部注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
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
受君托忠君事 言必行行必果
曾永前律师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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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东莞曾永前律师服务网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新城市酒店A座22楼,老板是曾永前。
主要经营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