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东莞良好*律师:如何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详细内容
如何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曾永前律师
在实践中,如何区别双方当事人在一方提供劳动获取报酬与另一方支付报酬获得劳动成果中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区别:1、劳动关系以劳动过程的实现为主要标志,劳动者只需为用人单位实施一定的劳动行为即可;而劳务关系则以物质利益的实现为主要标志,劳务提供方应向劳务接受方提供的是劳务行为的物化或非物化成果。2、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相对较为稳定,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在一般情况下体现的是一种即时结清物质利益的关系。3、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雇员受聘在雇主的支配之下工作;而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是需要方的成员,而是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动内容从事——没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4、劳动关系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且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发生关系;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或个人,或者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个人,而且一个劳动者可以同时与多个单位发生关系。5、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目的,除了获取劳动报酬外,还有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而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取劳务报酬。6、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执行地区较低工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实行等价有偿原则,不受地区较低工资限制。7、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工具、设施、设备等一般情况下均由用人单位提供;而劳务关系的劳动工具、设施、设备等一般情况下由劳动者个人提供。8、劳动关系中的生产、经营风险,包括工伤的后果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生产、经营风险,包括伤害事故的后果的承担,根据双方的协议、双方过错责任程度、利益关系等因素判断确定。9、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则由民法调整。
曾永前律师,地区**部注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
http://veldtsr.cn.b2b168.com
欢迎来到东莞曾永前律师服务网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新城市酒店A座22楼,老板是曾永前。
主要经营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