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良好东莞*律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230条意见详细内容
着名曾永前大律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230条意见
中国人大网(www.)8月30日全文公布了《*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着名大律师、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曾永前律师从保护人权、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响应号召,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230条修改意见,主要涉及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七个方面,对其中的遏制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解决证人出庭难、细化逮捕条件、**律师职业权利、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内容作出了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修改意见,并附具了具体的修改条文。
曾永前律师,地区**部注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
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
受君托忠君事 言必行行必果
曾永前律师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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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东莞曾永前律师服务网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新城市酒店A座22楼,老板是曾永前。
主要经营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