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良好*东莞律师:如何确定工伤认定的机构详细内容
如何确定工伤认定的机构
曾永前律师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显然,作为有权作出工伤认定主体的一方当事人是明确的,即统筹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
但是,这是否是一的主体?应该不是,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的主体。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争执,经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地区设立的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它是依据劳动法而作出的裁判活动,具有准**性质。工伤认定属于对劳动者伤残性质的认定,是在查证的基础上所作的一种事实认定,包括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所造成的伤残是否因工引起等。因此,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双方的工伤争议进行仲裁,就应该由劳动仲裁部门一手对该工伤争议的工伤事实认定、工伤赔偿等事项进行处理。双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诉讼,由人民*审理后作出判决。 曾永前律师,地区**部注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
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
受君托忠君事 言必行行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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