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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曾永前律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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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未认证
  • 企业性质:个体经营
    成立时间:1991-08-01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东莞市 南城街道 新城社区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 姓名: 曾永前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供应良好*东莞律师:成功追讨日本籍生父抚养费案

  • 所属行业:
  • 发布日期:2012-03-02
  • 阅读量:141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面议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面议
  • 发货地址:广东东莞南城新城社区  
  • 关键词:律师,律师律师所,刑事律师

    **供应良好*东莞律师:成功追讨日本籍生父抚养费案详细内容

    三岁非婚生女孩成功追讨日本籍生父59万元抚养费案
    曾永前律师
    
    2007年10月,曾永前律师热情接待了神情忧郁的李玲女士。李女士称,自己于2002年结识日本籍男士松下田芳,2004年6月双方生育非婚生女孩李欣(又名:松下竹云)。2004年12月松下田芳不辞而别,李女士克服重重困难,孤身一人竭尽全力抚养教育年幼的女儿,在她的精心呵护下,李欣各个方面都发展得非常良好。2007年6月,李女士得知松下田芳的下落,在她的较力要求下,松下田芳勉强支付了女儿几个月的生活费,随后就明确拒绝承担抚养女儿的义务。和松下田芳多次交涉未果,万般无奈的李女士慕名找到曾律师,请求代理女儿通过法律途径向松下追讨抚养费。          
    一位三岁的非婚生女孩,以法律的名义向日本籍生父追讨抚养费,其复杂性和特殊性使案件的办理难度较大,这在东莞尚属**。
    秉承**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理念,曾律师郑重接受委托,经过缜密的调查分析后,采取以下措施依法维护女孩李欣的合法权益。
    一、根据李女士及李欣一家的经济状况,提请*减免、缓交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使李欣能及时得到**救助。
    二、*调查、收集、固定松下田芳与李女士生活同居、生育女孩及松下的财产状况、收入来源等证据,为随后开展的**救助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依法向*起诉,要求松下承担其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方面的抚养义务。
    三、向受诉*申请对松下田芳限制离境回国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积极与松下田芳的代理律师协调磋商,力争使松下田芳及时主动地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
    *受理本案后进行了反复多次的审理调解,经过曾律师的据法力争,被告松下田芳慑于中国法律的威严,同意尽自己的能力履行对女儿李欣的抚养义务,*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被告松下田芳分期向女儿李欣支付抚养费59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已发生法律效力,松下田芳已支付抚养费26万元,剩余的抚养费正在履行之中。
    
      曾永前律师,地区**部注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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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东莞曾永前律师服务网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新城市酒店A座22楼,老板是曾永前。 主要经营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